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的考区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成绩复核时仅对成绩登记是否准确进行核查,复核结果由考区考试机构通知考生。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申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