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山技师学院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就业统计工作,实事求是反映毕业⽣就业状况,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落实教育部“四不准”:
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三不得”:
不得不切实际向高校和学院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
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
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的绩效考核、评优等挂钩等相关政策。
现就学校就业工作举报电话公布如下,广大应届毕业生如有发现就业去向不符,就业信息有误,就业工作过程中有违反“四不准”等问题,请拨打举报电话如实反馈相关问题。
就业办马主任15991982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