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招生计划分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计划。
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落实职普比4:6,根据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批复办学规模、往年招生结果、规范办学状况以及初中毕业生数量等情况,科学编制和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1、普通中专学校招生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生源计划。
2、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下达分区县招生计划建议数,各区县教育局拟定本区县各学校招生计划建议数,报市教育局审定后,下达全市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职业高中由市教育局下达分区县招生计划。
3、定向生招生计划。优质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不低于50%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并重点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名校+”的“+校”、新优质成长学校的初中倾斜。
4、特长生招生计划。进一步完善体育、艺术等特长生招生***策,严格审核招生学校的资质、招生范围和录取标准,其招生名额要纳入统一招生计划,计划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
5、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特定班、特色班和国际课程班按照绩效评估结果进行招生。
6、青少年航空学校和西藏插班生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单列下达,招生工作纳入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管理。
7、加强跨区域招生资格学校(包括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计划管理,实施五区二县省级示范高中在城六区跨区域招生。
8、加强对五区二县招生计划执行过程全程监督,一是各区县要严格监管,责成辖区内学校严格执行下达的招生计划,严禁突破招生总计划;二是所有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变更须经区县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执行;三是招生录取结束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向市教育局上报计划执行情况。
9、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将西安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报告和招生计划表按时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