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等五区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和蓝田县、周至县等二县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考生志愿填报原则上采用平行志愿,填报办法由各区县根据实际确定。
我市严格执行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的要求,学生的体育、艺术等方面特长和表现不再单独加分,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消防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台湾籍考生、三侨考生(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等考生)、西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事业办学单位子女等执行照顾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