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山技师学院学费减免、助学金、奖学金:
1.国家免学费每学年1600元,学生入校报名,即可享受每学期800元学费减免;
2.符合条件的学生除每学年享受1600元免学费外,还可享受每学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一、中职免学费:
1、免学费对象:
(1)具有我校中职正式学籍且全日在校学习的一、二年级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孤儿、残疾学生以及残疾家庭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以及见义勇为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
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2、免除标准:每生每学年1600元,在学生入学即进行每学期800元减免,学费标准高于800元每学期,学生需补足差额部分。
3、免除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凭《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和户口簿复印件向班主任申请。(2)班级推荐。班主任对学生学籍进行核对,并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班主任审核意见栏对学生是否具有我校中职正式学籍、是否全日在校学习给予确认。
(3)学校审批。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对学生学籍和学生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免除条件的给予批准,并盖学校公章。
二、中职国家助学金:
1、助学金资助对象:
(1)具有我校中职正式学籍且全日在校学习的在校一、二年级连片地区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分为国家扶贫规划地区学生和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类。
2、助学金资助标准:每学年1500元,按10个月计算,每月150元按月发放。
3、资助指标的确定:
(1)国家扶贫规划地区一、二年级农村学生(含县城)学生的资助比例为100%;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比例为20%。计算基数为学校总人数扣减国家扶贫规划地区学生数之后剩余的学生人数的20%。
4、评审程序:
(1)贫困认定。学生凭《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户籍资料(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困难证明资料申请,班主任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贫困认定。
(2)助学金申请。学生凭《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资料进行助学金申请。
(3)班级推荐。班主任对学生学籍、助学金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在班级评议小组意见栏对学生受助类别给予确认。
(4)学校审批。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对学生学籍和学生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给予批准,并盖学校公章。
(5)学校审核完成后由校资助中心在中职免学费系统中进行操作上报。